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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EC 60335-2-107:2017 GB4706.110-2021
8.101防觸電保護
8.101.1 機器及其電池包應構建和包圍得有足夠的防觸電保護
通過對每個(ge) 帶電零件施加IEC61032:1997中的試具B來檢驗易觸及的符合性。用不大於(yu) 5N的力施加到IEC61032:1997中的試具B上探觸,試具通過孔隙伸到允許的任何深度,並且在伸到任一位置之前、之中和之後,轉動或彎折試具。
如果試具不能進入孔隙,則使用與(yu) IEC61032:1997中的試具B相同尺寸的不帶關(guan) 節的剛性試具,施加力增加到20N,然後再用帶關(guan) 節的IEC61032:1997中的試具重複試驗拆除所有可拆卸零件,並且機器在預期使用的任何操作位置用試具探觸。如果可以通過用戶操作的插頭,電池包或開關(guan) 來斷開位於(yu) 可拆卸罩後麵的燈泡的電源,那麽(me) 不必拆下燈泡。